追債/追討欠款/民事索償 | Chang & Co. 張氏律師事務所
2024-12-04 00:59追債或違反一般商業合約的訴訟,須於違約行為發生起計的六年內提出。以下是 3 個程序步驟: 1. 出律師信. 第一步先出律師信給欠款人(或違約者 / 犯錯者),視乎情況要求他在限期(通常為期 7 至 14 日)內作出補救、補償或還款。
如果你是債主,可先出律師信要求還錢,逾期不還者則視乎金額處理。現時金額hk$75,000 或以下主要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對方追討,雙方不用聘請律師,沒有律師費問題。隨金額上升,負責法院的級數都會上升,到時就需要不同的法律費用。
追債:欠債不還 如何請律師追債? | 香港法律指南 | 工傷交通意外權益
Legal Remedies 法律解決方案. 先出律師信要求還錢,逾期不還者則視乎金額,在不同的法庭入稟追討欠債。. $50,000 或以下: 小額錢債審裁處 Small Claims Tribunal. $50,000 - $1,000,000: 區域法院 District Court. $1,000,000 以上: 高等法院 High Court. 入稟令狀Writ 送達欠債者後,視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