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債權人和債務人?有何區別? - 每日頭條
2024-11-22 14:48什麼是債權人?什麼是債務人?債權人與債務人是相對應的,擁有債權轉讓權利的一方為債權人,而債務人則是承擔債務給付償還義務的一方,債權人具體擁有什麼權利?債務人需要履行什麼義務?北京群益事務所律師的專業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什麼是債權人?
除此之外,根據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債權者的另一方為債務,且債權只會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 釐清債權人及債務人間的相對關係 債權及債務是相對且同時存在的,擁有債權的人為債權人,負有債務的人為債務人,而法律上的債權債務關係 ...
債權人(英語: creditor ,俗稱債主)是與債務人相對應的法律術語。 如果甲方(可以是自然人、企業 法人或政府等)有權要求乙方主張特定的服務或財產,則稱甲方為「債權人」,稱乙方為「債務人」。. 一般情況下,債權人會基於債務人將向其償付等價值的服務或財產的假定下而向乙方要求提供 ...
債權是什麼?債權債務關係是什麼?請求債權可以走哪些法律途徑? - 擺渡律師-債務諮詢平台
補充說明,並不是所有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都是一方單純是債權人,另一方單純是債務人;以買賣契約為例,雙方就會同時是債權人跟債務人,買方就需要給付的金錢是債務人,但就可以取得的物品就是債權人;賣方則是反之。 三、債權債務關係發生的原因?
債務人是指欠銀行、個人或公司錢的個人或企業。債務人欠的這筆款項最終必須償還。 誰是債務人,誰是債權人? 債務人和債權人可以是個人或企業。個人和公司通常是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錢的債務人。債權人可以是任何個人或公司,但他們通常是銀行。
債權是什麼?債務人與債權人是什麼意思? - CashFeel 安錢感
Q:債權人能否對債務人的家人追債? A:債權人僅能向債務人本人追討債務,除非家人作為連帶保證人或有其他法律上的責任,否則債權人不能對債務人的家人追債。如果債權人無理追討,可能會因此違反法律。 Q:如果債權人過世,債務人是否就不用履行義務?
債權人是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債務人是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債權人享有免除權、撤銷權;債務人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後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債權無效抗辯權。這兩者是不同的,存在很大的區別。接下來就由華律網的小編來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
受領保持力: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所提出之給付將因該「債權」而保有該等給付。此時「債權」即成為債權人保有該給付的「法律上原因」而不會成立不當得利。 訴請履行力:債權人於債務人未依債之本旨而提出給付時,得提起訴訟請求債務人履行給付。
債法總論:債權相對性原則與例外 -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t. 周易的刑事法教室
債權相對性,或稱債之關係相對性,是指債權人僅得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 因為債之關係既然是債權人與債務人間所生之法律關係,當然只能在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故不得對相對人以外之第三人主張之。. 債權是僅得對特定人主張之權利,只有相對 ...
債或債務,是一種 義務 ,要求一方( 債務人 )向另一方( 債權人 )支付金錢或其他商定的價值。. 債務是延期付款或一系列付款,這將其與立即購買區別開來。. 債務可能是主權國家或國家、地方政府、公司或個人所欠的。. 商業債務通常受有關 本金 和 利息 ...
債務人及債權人意思是什麼?被追討債務怎舒緩 - 林志宇律師事務所
債權人有權向債務人追討債務,但若債務人一時沒有能力償還,還有什麼選擇呢? 於香港其實有各種合法的方法,可以讓債務人避免被債權人追討債務,包括 IVA(個人自願性安排)、DRP(債務舒緩計劃)及 IDRP(綜合債務舒緩計劃),而非只有破產一種途徑。
債權人. 通用. 圖1 債權 人.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依法律或 契約 ,有「請求特定人給付物品(包括金錢),或做、不做一定行為」的 權利 的人。. 例如:A答應送B文具,A有給付文具的義務,A就是 債務人 ,而B就是債權人。.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 ...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權制度的一種。保全債權是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基本價值取向.我國合同法規定的代位權,是以傳統的代位權理論為基礎,針對近年來我國嚴重存在的三角債以及債務人逃債廢債現象而確立的新的債的保全制度.代位權的效力及於債權人、債務人和次債務人.
A.連帶債務之債權人權利與債務人責任:. 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連帶債務人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 且於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 (民法第273條) B.效力相對性原則與例外:. 討論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與 ...
債務人:概念,法定義務,義務轉移,合法權利,死亡處理,連帶債務,範圍及定位,案例,_中文百科全書
債務人,與"債權人"相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的相關規定,債務人是債之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是指根據法律或契約、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與"債權人"(creditor)相對。
民法債編之債的標的-債權人權利、給付範圍與債的種類-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債權人之權利、給付之範圍(民法第199條)1-債之標的即債權之客體,亦即債權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債務人請求之「給付」(作為、不作為)。2債之標的(給付)按其內容區分,可分為種類之債、貨幣之債、利息之債、選擇之債、損害賠償之債。3債之給付,不以有財產價格者為
一、區別在於權利和義務都不相同,債務人是需要償還的一方,借錢的一方,債權人是被借錢的一方。在債務關係中,負有收回債務權利的人,也就是借錢出去的那個人就是債權人,對於債務人就是負擔了償還債務的義務就屬於債務人,區別在於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都不相同。
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二***債務人的法定義務. 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 ...
種類之債:特點,債的類別,債類型劃分,區別,特定方法,依債務人的行為特定,依當事人_中文百科全書
在債務人交付而債權人明示拒絕受領或者債務人的履行須債權人協助的情形,債務人將交付的意思通知債權人時,種類之債的標的物即為特定。 想犁烏 2)在債務人的住所地交付標的物時,債務人將標的物從種類物中分離出來並通知債權人時,標的物即為特定。
債權人. 債權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債主,債主是指借出錢財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債的人,是債的關係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 (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在債的關係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特定的權利主體才有權要求義務主體履行約定的義務。. 負有履行 ...
債務人(Debtor)債務人與"債權人"相對,是指債的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與"債權人"相對。
最高法院「債權人代位請求權及其行使」,四則裁判上之見解 - 台灣法律網-劉孟錦律師事務所
精采文章 - 最高法院「債權人代位請求權及其行使」,四則裁判上之見解 按民法第242條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所定債權人之代位請求權及其行使,與保險法第53條所定之保險人之代位請求權及其行使仍有間....
另外,債權金額未超過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3個月生活所必需數額,而債務人除該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外,已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 ...
綠白跨黨派合作鍾佳濱、黃珊珊宣布保單強制執行新指引 | 政治新聞 | 20240628 | match生活網
鍾佳濱說,自己6月17日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身分考察台北地院時,目睹第一線人員過勞抗議與堆積如山的案件,感到非常不捨,在新指引上路後,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將由債務人住、居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而不再以壽險公司所在地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