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大華
2024-11-23 05:49姚大律師的執業範圍包括刑事和民事法。 在刑事法方面,姚大律師多次由私人延聘代表辯方處理辯證工作,也曾受聘於法律援助處和律政處。 在民事法方面,姚大律师曾處理人事登記案件,誹謗糾紛,土地糾紛,商業糾紛和歧視糾紛(参看:Chen Raymond v Lo San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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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大華大律師. 位於中環的 訴訟律師. 分享. 撰寫評論. 姚大華大律師是一家位於中環的訴訟律師,聯絡電話是+852 3694 0829,地址為中環都爹利街11號帝納大廈15樓。.
Carousell前總經理認襲擊妻子 判90小時社服令 (15:34) - 20240301 - 港聞
辯方大律師姚大華求情指,被告葉承浩(52歲)的社服令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原本有良好家庭關係,經歷本案之後與妻子離婚,子女由前妻撫養,被告對案件有悔意。
18 歲學生涉管汽油彈、圖縱火 第三度押後處理待控辯商議控罪 官強調:最後一次 - 法庭線 The Witness
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後,周四(3 日)召開第 3 次提訊。 辯方大律師姚大華指,早前押後為與控方商議控罪,現已差不多完成,「控方畀咗個答覆我哋」,但因對被告而言是「重要考慮」,申請押後至 12 月 15 日再訊。
鄧立信大律師師承余承章資深大律師、王星大律師、譚俊傑大律師、李懷德大律師和葉海琅大律師,並於2023年實習期滿後加入大律師事務所。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簡 (kcs 4422 - 4424/2023) (余承章資深大律師帶領,與姚大華大律師): ...
Carousell前總經理認扼妻頸判社服 - 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
辯方大律師姚大華求情稱,被告葉承浩(52歲,圖)的社服令報告內容正面,被告本有良好家庭關係,經歷本案之後與妻子離婚,子女由前妻撫養,被告有悔意。 ... 【明報專訊】大律師張曉惠和律師行「師爺」陳強利涉游說青年馬家健承認販毒罪,被控串謀妨礙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清祥 - Case Law - VLEX 862784714
上訴人代表姚大華大律師向控方第一證人的盤問方向顯示辯方版本是控方第一證人醉酒、神智不清,因高速及地滑,撞向上訴人的的士。 控方第一證人不同意該版本,上訴人亦無作供(或傳召證人)支持該版本。 上訴理由. 6. 在上訴時上訴人的代表仍是姚大華大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雪花 - Case Law - VLEX 930385435
答辯人代表姚大華大律師陳詞指答辯方的立場是:2021年1月27日的提訊不是以覆核的形式進行,是以撤回認罪答辯和撤回已承認的案情之形式進行 [18] 。 19. 答辯人依賴HKSAR v Chan Chi Ho Lincoln [19] 一案,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指撤回認罪答辯牽涉考慮是否行使酌情權:
憂教導所專注職訓 被告求判監續讀書 - 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案件於15日(周六)求情,郭官為被告朱慧盈及黃沅琳索取的教導所報告內容正面,兩人亦願進入教導所。昨日甫開庭時,辯方大律師姚大華表示,朱慧盈得悉教導所重視在職培訓,會影響學業進度,冀法庭改為考慮即時判監。 官指無法受惠《自新例》 不改意願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吳慧芬 - Case Law - VLEX 862506294
上訴聆訊時,上訴人由姚大華大律師代表。 姚大律師表示,他的上訴理據只是針對停牌令及重考令。 6. 姚大律師陳詞,裁判官弄錯了車門和「個閘」的密碼。 姚大律師解釋,上訴人的證供是,涉案私家車的車門沒有密碼;進入村屋「個閘」才使用密碼 [5] 。 7.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文金輝 - Case Law - VLEX 862537264
上訴人代表姚大華大律師指出,沒有充分證據顯示上訴人的視野有多闊,但裁判官卻認為上訴人的視野比控方第一證人的視野闊,推斷上訴人應該留意到死者從小巴右方車龍尾出現,是錯誤的結論。 6. 根據裁判官所講,公共小巴的車身比私家車高,視野應比較闊。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周刊王CTWANT] 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 ...
騙貪汙犯「常約法官打麻將」索30萬疏通費 律師終身不得再執業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姚姓律師幫涉嫌貪汙的溫姓男子打官司,誆稱與二審法官常打麻將,可花30萬元買通合議庭判緩刑,依詐欺罪判刑3年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審查認為 ...
司法黃牛!律師吹牛「我和法官很熟」爽騙貪汙犯30萬 超慘結局曝光 | 社會新聞 | 20240703 | match生活網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男急於脫罪的心理弱點,竟誆騙對方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買通他」,導致溫男混淆誤認,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犯行曝光後,姚男一審遭到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對...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姚姓律師,先前幫溫姓男子打官司時,竟誆稱自己與法官時常打麻將,可花30萬元買通對方,藉以獲判緩刑,事後被 ...
姚律師最欣賞ULaw導師的熱誠,「導師全是身經百戰的法律專家、執業律師、大狀甚至法官,經驗和教學能力無庸置疑。 當時班上只得三數個亞洲學生,導師只著重你有否努力溫習,不會介意你的英語程度,即使我們有時辭不達意,他們也會耐心指導。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 社會新聞 - PChome Online 新聞
台北律師假稱通天本事詐財30萬,終身除名無法再執業。(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 ...
獨》唬當事人「常約法官打麻將」騙30萬 老律師慘遭除名終身不能執業 - 社會 - 中時
69歲律師姚念林2015年幫涉貪汙罪的溫姓被告打官司時,假扮「司法黃牛」,向溫誆稱熟識二審法官、常相約打麻將,可以花30萬能買通合議庭判他 ...
司法黃牛!律師嘴炮「我和法官很熟」爽騙貪汙犯30萬 超慘結局曝 - 新聞 - 中時新聞網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男急於脫罪的心理弱點,竟誆騙對方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買通他」,導致溫男混淆誤認,毫無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黎家豪及另二人 - Case Law - VLEX 862813282
在上訴時,第一和第三上訴人由姚大華大律師代表,第二上訴人由劉仲文大律師代表。 兩位大律師,在原審時,也分別代表各人。 他們為各上訴人提出的上訴理由,可簡述如下: 第一和第三上訴人. 30. 這兩名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大同小異,簡述如下:
事先不知情?傳丈夫劉彥澧早替「涉詐大姑」喬律師費 徐巧芯:毫無根據的抹黑 -- 上報 / 焦點
而檢方發動搜索及約談後,該集團大部分被告的律師都是交由羅盛德統籌,而劉向婕當初也意圖要找他來協助辯護,但檢警認為不適合,要求劉向婕另聘他人為律師;而林于倫之前的律師徐敏文,則是羅德盛的夥伴,事後也遭解除委任。 ... 【人生逍姚遊】ep44 不 ...
經常打麻將!騙貪汙犯自己與法官熟識 律師索30萬疏通費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台北市1名姚姓律師,先前幫溫姓男子打官司時,竟誆稱自己與法官時常打麻將,可花30萬元買通對方,藉以獲判緩刑,事後被依詐欺罪判處3年徒刑 ...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 社會 | Ctwant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
律師唬弄貪污案當事人「和法官很熟」詐騙30萬 遭律懲會除名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律師姚念林2015年幫涉貪污罪的溫姓被告打官司,向溫誆稱熟識二審法官、常相約打麻將,可以花30萬能買通合議庭判他緩刑,溫信以為真付了30萬 ...
捲入貪污案的溫姓男子2014年底遭台北地院判刑3年8月,他上訴高院後委任資深律師姚念林協辯護,姚念林誆稱和高院法院熟到常打麻將,向溫男索討 ...
農曆6月到!小暑後「右弼星」加持 3生肖逆境大轉機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紫微斗數老師姚本軍表示,3生肖進入農曆6月後,受到「右弼星」影響,人生有望「逆境脫困」,在事業、財運、感情上迎來柳暗花明又一村。(圖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蘇柏林及另一人 - Case Law - VLEX 862775813
代表上訴人的姚大律師則指出,上訴人並非腳踢小貓者,他沒有抽離,可說是有鼓勵作用,但他並非負最大罪責者。 19. 本席認為,眾人圍觀貓兒被虐踢,從中得到不當的快感,但證據沒有顯示第一上訴人為踢貓者,他只夥同犯罪。 20.
律師唬弄貪污案當事人「和法官很熟」詐騙30萬 遭律懲會除名 - 臺北市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律師姚念林2015年幫涉貪污罪的溫姓被告打官司,向溫誆稱熟識二審法官、常相約打麻將,可以花30萬能買通合議庭判他緩刑,溫信以為真付了30萬 ...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丁熾霖 - Case Law - VLEX 862803180
裁判官指碰撞前兩車距離相隔6 呎是沒有爭議的,是基於原審時辯大律師就這點沒有盤問及陳詞,裁判官認為這點不受爭議,是無可厚非的。 10. 至於姚大律師對裁判官就第一證人證據取捨理由的質疑,代表答辯人的梁律師亦不迴避取捨理由可能有商榷餘地,但該 ...